优质文档精选学校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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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青建招( 2011 )第46号 工程名称: 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 招 标 人: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代建单位: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备案单位: 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日 期: 2011 年 9 月 1 日目 录招标公告2第一章 前附表4第二章 投标须知6第三章 勘察技术要求16第四章 合同条款20第五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6第六章 资料及附件28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青田县油竹小学位于青田县油竹新区,项目总用地面积460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50平方米,教学楼2座,宿舍楼、行政楼、食堂、体育馆各一座,建筑物最高层高为5层。项目估算总投资7995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3.3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拒绝参加投标。3.4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索取途径5.1 网上下载:时间:2011年9月 1日起,网址:5.2 书面招标文件不记名索取:时间: 2011年9月 1日至2011年9月 12日(上班时间),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塔山路101号),每本收取打印费50元,联系人:吴徐静 ,联系电话: 15068862234。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6.本工程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会确认事项。7.联系方式县招投标中心: 项盈盈 徐旭毅 联系电话: 0

4、578- 6818307招标人: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99号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688号志成大厦11楼邮 编: 323900 邮 编:310052联 系 人:曾松彬 联 系 人:吴徐静 电 话:0578-6825527 电 话:15068862234传 真:0578-6830300 传 真:0571-86065919第一章 前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名称: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油竹新村,潘桥头自然村西侧坡脚,四都港左岸。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5、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3工期要求:进场后30日历天4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5招标内容: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岩土勘察6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组织7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及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疑问,可以于2011 年 9 月 5 日 1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0571-86065919(邮箱:wxjkof),吴工收。如有招标文件内容变更或补充,开标前招标人将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关注。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9投标人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法缴费时间:开标当天;缴费地点:青田县政

6、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缴纳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套。10投标保证金:1、采用银行汇票, 其它交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2、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额度 壹 万元整。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1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11年9月 13 日15时00分。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1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9月 13日15时00分。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15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37万元,高于限价的投标报价均做废标处理。16评标办法:按照

7、招标文件第五章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17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第二章 投标须知1 总则1.1 工程概况1.1.1 工程名称:青田县油竹小学工程。1.1.2 招标人:青田兴达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1.3 代建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 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油竹新村,潘桥头自然村西侧坡脚,四都港左岸。1.1.5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1.2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

8、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1.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1.2.3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1.2.4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1.3 招标内容:按照前附表规定执行。1.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 招标公告(2) 第一章 前附表(3)

9、 第二章 投标须知(4) 第三章 勘察技术要求(5) 第四章 合同条款(6) 第五章 评标办法(7) 第六章 附件(8) 第2.2条发出的补充文件及其他有效文件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不记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开标前前,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上发布修改或澄清纪要,修改或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具有约束作用。2.2.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

1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2.2.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 投标函(附件三);(4) 勘察费投标报价表(附件四);(5) 投标人概况表(附件五);(6)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附件六);(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表(附件七);(8) 拟投入本工程设备机具、测量仪器表(附件八);(9) 资格审查表(附件九);(10) 不良行为情况说明(附件十);(11) 原件的复

11、印件(附件十一)。(12) 勘察进度表和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13) 勘察组织方案(中标后提供)。(14) 其他内容(自行设计)。3.1.2 投标人应按照3.1.1条内容和顺序提供投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第3.6条、第5款的要求签署、密封。3.2 投标文件的格式3.2.1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2.2 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3.3 投标保证金3.3.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送达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为注意事项:(1)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

12、其它交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2) 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 (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度 壹 万元整;(4) 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内容填写完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银行:青田县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 ;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402343200024;账号:1109021201201000377303(注:为方便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入账,请投标人另外随带已填写完整的银行进账单)。3.3.2 初步审查若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方式、额度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保证金缴纳专户

13、名称、账号等内容有错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投标保证金解付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后,到交易中心统一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会议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收讫单”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3.3.4 在检查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阶段,发现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入账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做无效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3.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3.3.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8.4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3.3.7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经同意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哄抬标价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3.4 投标有效期3.4.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的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即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3.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3.5 踏勘现场3.5.1 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与否,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5.2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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