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5-200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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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 C S 2 9.2 6 0.2 0K 3 5荡黔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 3 8 3 6.5-2 0 0 4代替 GB 3 8 3 6.5-1 9 8 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5部分:正压外壳型“p”E l e c t r i c a l a p p a r a t u s f o r e x p l o s i v e g a s a t m o s p h e r e-P a r t 5:P r e s s u r i z e d e n c l o s u r e s p(I E C 6 0 0 7 9-2:2 0 0 1,E l e t r i c a

2、 l a p p a r a t u s f o r e x p l o s i v e g a s a t mo s p h e r e s-P a r t 2:P r e s s u r i z e d e n c l o s u r e s p ,MO D)2 0 0 4-0 5-1 4发布2 0 0 5-0 2-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GB 3 8 3 6.5-2 0 0 4目次前言 班I E C引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防爆型式 35 正压外壳的结构要求 ,.46

3、温度极限 ,一67 安全措施和安全装置(静态正压保护除外)78静 态 正 压 用安 全 措 施 和 安 全 装 置 ,.99 保护气体的供给 ,.1 01 0 有 内 部 释 放 源的 正 压外 壳 ,.1 01 1 释放条件 1 01 2 内置系统的设计要求 .1 11 3 保护气体和正压技术 ,.1 21 4 有点燃能力的设备,.1 31 5 内部热表面 一1 31 6 型式检查和试验 .1 31 7 例行试验 ,1 61 8 标志 ,1 6附录A(规范性附录)换气和稀释试验 ,1 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功能时序图实例 ,1 9附录 C(资料性附录)管道和外壳中压力变化的示例 2 1附录

4、 D(资料性附录)向用户提供的资料 2 5附录 E(规范性附录)外壳内释放型式的分类 ,2 7附录 F(资料性附录)稀释区域原理的使用示例 2 8附录 G(规范性附录)内置系统的可靠性试验 3 0表 1 确定防爆型式 ,4表2 防 爆型式的设计准则 .5表3 基于防爆型式的安全装置 .7表 4 对有内置系统的正压外壳保护气体的要求 1 2表 5 允许在稀释区域内使用的防爆型式 1 3GB 3 8 3 6.5-2 0 0 4前言 G B 3 8 3 6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是修改采用I E C 6 0 0 7 9-2;2 0 0 1(第4 版)对G B 3 8 3 6.5-1 9

5、8 7 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 I E C标准基本相同。G B 3 8 3 6(爆炸 性气体环境用电 气设备 系列标准共分为若干部分:第 1 部分:通用要求;第 2 部分:隔爆型 公用安全装置连续监测本组所有其他正压外壳内的正压,必要时监测气流;c)对特定的正压外壳内电气设备供电之前先进行 7.6规定的换气程序。7.1 2 对于p x 型,门 和盖 应该联锁,使门和盖打开时,没有按7.1 3 标志的电 气设备的供电电源自动断开,并且在门和盖关闭前不能通电,7.6的要求也应使用 例外:门和盖只能用工具或钥匙开启并且具有警告标志“带电时不能打开”7.1 3 在正压外壳内p x 或 p

6、 Y防爆型式不起作用时仍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应采用“d、“e”、“i、“m”、o 或“Q防 爆型式 正压外壳内在p z 防爆型式保护不起作用时仍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应采用“de i、,.m、,.o、”、+n A,,或,n C,防爆型式。7.1 4 对于 p Y 型正压外壳内的电气设备应该用“0 ,了 d;、i ,m、e ,n A ,或“n C,防爆型式。注:正压型外壳可以充当内部电气设备的“n型外壳。8静态正压用安全措 施和安全装置8.1 所有用于防止由静态正压保护的电气设备引起爆炸的安全装置本身应不能引起爆炸,并且如果安全装置是电气操作,则应按G B 3 8 3 6.1 规定的防爆型式之一保护或

7、安装在危险场所之外。8.2 保护气体应为惰性气体,充以惰性气体之后的氧气浓度应少于 1%(按体积计)。8.3 不允许有内释放源8.4 正压外壳应采用制造厂规定的方法在非危险场所充人惰性气体。8.5 对于 p x型或 p Y 型设备应安装两台自动安全装置,对 p:型应安装一台自动安全装置,当正压下降低于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时,自动安全装置应该动作。在设备运行时应能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正确动作。9GB 3 8 3 6.5-2 0 0 4这些 自动安全装置只能使用工具或钥匙才能重新复位。注:使用自动安全装置(即:断电或声音报替或用其他的方法保证设备的安全性)是用户的责任。8.6 防爆型式“P”未运行时,正压

8、外壳内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应采用 7.1 3 所列防爆型式之一加以保护。8.7 最低正压值应大于正常运行时一周期内 所测得的 最大压力损失,此周期不小于按G B 3 8 3 6.1-2 0 0。中6.2 规定的内装元件冷却到所需时间的 1 0 0倍,至少为 1h。在对正常运行所规定的最恶劣的条件下,最低正压值至少应高于外部压力 5 0 P a,9保护气体的供给9,保护气体类型 保护气体应是非可燃性的。制造厂应规定保护气体和允许用的其他气体。注 1:保护气体不应由本身的化学特性或因其可能所含的杂质而降低防爆型式“P;的保护效果,或严重影响正常运 行和内装设备的整体性 注 2:达到标准仪器精度的空气

9、,氮或其他非可嫩性气体可作为保护气体.注 3:当使用惰性气体时,有窒息的危险。因此,对外壳应附加适当的警告另外,在打开门和盖之前应采用适当方 式吹洗外壳,清除惰性气体9.2 温 度 在外壳进气口处,保护气体的温度通常不超过 4 0 0 C。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较高的温度或可以要求较低的温度;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外壳上标出温度。注:如果需要,应采取措施避免凝露和结冰。1 0 有内部释放源的正压外壳 第 1 1 章一第 1 5 章给出了释放条件、内置系统设计要求、合适的正压技术、有点燃能力的设备和内部热表面的限制。1 1 释放条件1 1.1 无释放1 1.1.1 当内置系统无故障时,无内部释放;见

10、1 2.2,1 1.1.2 当内置系统内的可燃性物质是气体或蒸气状态时,在规定温度极限和以下两种情况之间运行时,则认为不存在内释放:a)内置系统内的气体混合物始终低于爆炸下限(L E L);或 b)对正压外壳规定的最低压力至少比对内置系统规定的最大压力高 5 0 P a,并且如果压差下降 到 5 0 P a以下时,自动安全装置动作。注:使用安全装置的报警信号(即断电或声音报警或用其他方法保证设施的安全)是用户的责任。符合本条款要求的这些条件需按 G B 3 8 3 6.1-2 0 0。的 2 7.2(9)的规定在设备上标志“X 1 1.2 气体或蒸气的有限释放 在内置系统的所有故障状态下进人正

11、压外壳的可燃性物质的释放速度应该可以预计;见 1 2.3 注:对于本部分,释放液化气被视作释放气体。1 1.3 液体的有限释放 按 1 1.2的规定应限制可燃性物质释放进人正压外壳内的速度,但液体向可燃性蒸气的转换是不可预料的。应该考虑正压外壳内液体聚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7 0GB 3 8 3 6.5-2 0 0 4如果从液体中可以释放出氧气,则应预计氧气的最大流量;见 1 3.2.1 2 内置系统的设计要求1 2.1 一般设计要 求 内置系统的设计和结构,将确定其是否可能出现泄漏现象,应以制造厂规定的最恶劣的运行条件为基础。内置系统应是无故障的或故障时有限释放如果可燃性物质是液体,应无正常释

12、放(见附录 E),且保护气体应为惰性气体。注:保护气体必须是惰性气体,以防止释放出的蒸气超过保护气体的稀释能力 制造厂应规定内置系统的最大进气口压力 制造厂应提供内置系统的设计和结构说明,可能含有可燃性物质的类型和运行条件,以及预计的释放速率或已知位置的释放速率,以便将内置系统划分为无故障的内置系统(1 2.2)或有限释放的内置系统(1 2.3)。1 2.2 无故障的内置系统 无故障的内置系统应由金属、陶瓷、玻璃、输送管、管道或容器组成,没有活动接头连接采用熔焊、铜焊、玻璃与金属密封,或用低共熔合法川连接。不允许使用低温合金焊料,例如铅/锡 注:制造厂应考虑由于不利的运行条件对潜在易损坏的内置

13、系统造成的损坏,制造厂和用户之间认可的不利运行 条件,可以包括打开正压外壳的门或检修盖时振动、热冲击和维护操作1 2.3 有限制释放的内置系统 有限释放的内置系统的设计应能预计内置系统在所有故障状态下可燃性物质的释放速率。释放到正压外壳的可燃性物质数量,包括内置系统内可燃物质的数量和工艺过程中进人内置系统的可燃性物质的数量。应通过相应的限流装置把流量限制到预计的速率,而限流装置应安装在正压外壳外面。然而,如果内置系统从进人正压外壳的人 口处到限流装置的人 口部分,包括限流装置的进气口在内,符合 1 2.2,则限流装置可以安装在正压外壳内,在这种情况下,限流装置应永久固定并且不应有可拆 卸部件。

14、如果能预计内置系统进人正压外壳内的可燃性物质的最大释放速率,则不必限制进人内置系统的工艺流速,该条件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满足:a)内置系统由单独符合 1 2.2 要求的连接部件组成并且部件之间的连接头应设计成能预计内置 系统的最大释放速率,并且连接头永久固定;和/或 b)内置系统包括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用于释放(例如:火焰)的气孔或喷嘴,但其他应符合 1 2.2的 要求。如果限流装置不作为设备的一部分,正压外壳应标志“X。安全使用的特殊条件应规定进人内置系统的可燃性物质的最大压力和流量口 含有火焰的正压外壳,火焰已熄灭的情形也应评定。供给火焰的燃料/空气混合物的最大数量应加到内置系统的释放量上 注 I

15、:弹性密封件、观察窗和内置系统其他的非金属部件是允许的,管螺纹、压力连接(例如:金属压接附件)和法兰 连接也是允许的。1)连接两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通常是金属元件,采用双金属或三金属合金的方式,其凝固温度要比任何被连接 的元件的初始凝固的恒温还低 1 1GB 3 8 3 6.5-2 0 0 4注2:用户应考虑因空气渗人内置系统而形成可燃性混合物的可能性,必要时采取有效的附助措施。1 3 保护气体和正压技术1 3.1 概述 保护气体的选择取决于内置系统释放的或然率、数量和成分。允许的保护气体一览表见表4,表4 对有内置系统的正压外壳保护气体的要求内释放(见附录E)连 续 稀 释泄 漏 补 偿可燃

16、性物质正 常异 常附 录U E L 8 0%U E L 8 0%气体或液体无无E.2不使用不 使 用气 体无有 限E.3空气或惰性气体空气或惰性气体仅 用 惰 性 气 体(否)气 体有 限有 限E.4空 气 或 惰 性 气 体空气或惰性气体(否)(否)液体无有 限E.3仅用惰性气体(否)仅用惰性气体(否)液 体有 限有 限E.4(否)(否)(否)(否)(否)意思指不适用正压技术 具有内置系统的正压外壳和有限释放的设计应使正压外壳内潜在点燃源的附近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也就是说在释放区域之外。附录F提供怎样使用内隔板来保证潜在点燃源在稀释区域外的示例 当惰性气体用于保护气体时,正压外壳应按 1 8.9 标志。应用正压技术取决于以下的释放状况和释放的成分。1 3.2 具有泄漏补偿的正压1 3.2.1 无释放 保护气体应是空气或惰性气体。1 3.2.2 有限释放气体或液体 保护气体应是惰性气体。可燃性物质中的氧气浓度不应超过2%(V/V).不应有任何正常释放的可燃性物质(见附录 E),可燃性物质的爆炸上限(U E L)不应超过 8 0%.注1:当可燃性物质在贫氧或无氧条件下可能起反应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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