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文档编号:4151 上传时间:2022-05-2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厂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工厂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工厂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和分类:(一)高处作业分级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二)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

2、作业。特殊高处作业有以下8种: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四、 高处安全作业证管理 (一

3、)一级、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所在区域责任单位(车间)负责审批。(二)三级高处作业由所在区域责任单位(车间)审核后,直属车间报生产部审批,分公司车间报分公司审批。(三)一级、二级、三级高处作业所在区域属于公共范围的,由公共区域管理部门审批。(四)特级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一般不得进行,如实际需要必须进行时,由生产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五)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作业所在区域责任单位,第三联交作业负责人,保存期1年。(六)审批单位应对作业证进行编号登记管理,每月18

4、日前将上月高处作业审批情况报生产部,生产部汇总上报。(七)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所在区域责任单位和作业单位的责任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八)如作业现场存在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同时按相应规定办理其他安全作业证。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一)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填入作业证内。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

5、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精神不振、心绪慌恐不安、心情过分激动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6.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

6、后投入使用。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紧急状态下应执行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9. 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作业人员在安全告知书上签字。10.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1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 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12.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13.高

7、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4.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15.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

8、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二)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监护人不得参与作业。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

9、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

10、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用电安全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

11、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12、(三)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六、在设有符合标准的防护栏杆、基准面为平台、楼梯地面2m以上,无坠落可能的高处进行巡视、检查和一般性维护工作,不进行作业证审批。各单位应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如存在临空面、设备检修等有坠落可能时必须进行作业证审批。七、附则(一)高处安全作业证(样本)由生产部编制另行发布,并根据应用情况予以完善和调整。(二)本制度若有与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时,遵其规定执行。(三)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启牛文库网为“电子文档交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

本站是网络服务平台方,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侵权客服QQ:709425133 欢迎举报。

©2012-2025 by www.wojub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4006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