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关于工招投标过程的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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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委关于工招投标过程的调查报告篇一:纪委调查报告格式调查报告格式和写作要求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或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二、导语:包括案件来源、立案依据、调查简况等;三、被调查人基本情况;四、主要错误事实和性质;五、被调查人的表现和认错态度,造成影响的程度;六、调查组对错误的看法和依据条规,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这也就是调查结论。七、落款:调查组,调查人的姓名加括号注明单位、职务,日期。调查报告是调查取证结束,经调查组集体讨论后,在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向组织报告调查结果的综合材料。这里强调一点:调查报告虽然与初核报告等材料有相似之处,但不能照搬。以前我们存在这样的问题。附样式关于张

2、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根据镇村委会群众举报及初步核实,经2006年9月1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随后对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二、主要事实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00年至2005年,张在

3、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元。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00年6月23日下发文件,对于张到村委会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到村委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意见为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取工资总额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三、调查组意见综上所述,张同志属聘用干部,在镇水产站领取了财政拨付的工资元,又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领取工资,虽有部分未兑现,但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引起

4、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为严肃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建议:1、给予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2、责令张退赔从镇水产站领取的元工资款。中共镇纪委调查组王(纪委委员)李(镇干部)2006年12月1日初核报告的格式和写作要求一、标题:关于同志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或关于单位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二、基本内容有以下几项:(一)、线索来源(二)、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三)、反映的主要问题(四)、经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五)、承办人员的意见三、落款和时间附样式:关于群众反映张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

5、办,我们于2005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村党支部书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一)张冒领侵吞农业税减免款问题。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村委会开具了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但没有按规定发给群众。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二)张挪用修路款问题。经查,2002年,村委会修了一条长约3公里的砂石路,总工程款为15万元,此工程是县交通局直接发包

6、,由付承包,付直接与县交通局结帐。村委会从付手中领取了2万元工程款用于整理路基、排水沟等,村委会开具了收款收据给付。此事应予以否认。(三)张带头违反有关法规,纵容嫁到本村委会的女儿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经查,张生育了四个小孩,其中二个男孩,二个女孩。二个女儿都已成家,其中一个女儿嫁到本村委会村,叫张珍,另一个嫁到本乡村委会,叫张玲,张玲只于1990年生育了一个男孩。两个女儿均没有计划外生育,此事应予以否认。三、承办人员意见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张的有关问题,有的与事实不符,但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没有发给群众,违反了财政纪律。为此,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初核人:(长)(主任)2005年6月26日

7、(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称谓写法,不能写成村委会书记)立案呈批报告格式和要求立案呈批报告基本内容:一、关于违纪问题立案呈批报告二、案件线索来源;三、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四、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五、呈批立案的党纪根据;六、呈批人员的意见。附:1、反映、检举材料2、初步核实材料七、落款和日期。这里提示一个问题:初核报告和立案呈批报告都有“案件线索来源”的问题,以往发现有的写了是“根据群众举报”或“领导交办”,但案卷材料中并没有举报信或领导交办的签批文件等材料,这是我们在办案中没有注意收集,特别是基层纪委,许多案件线索是我们自己主动找来的,或工作中发现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可以自己写一个情

8、况,或交领导作一批示,将这个材料作为线索来源材料收入案卷。附样式:关于张有关问题的立案呈批报告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05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村党支部书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二、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问题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张认为村委会比较穷,便同村主任商量确定不发给群众,留给村委会用,于是开具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没有按规定发给群众,引起群众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

9、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三、承办人员意见综上所述,张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对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不发给群众,违反了财政纪律,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张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承办人:(长)(主任)2005年6月26日事实材料及说明材料格式、内容及要求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二、被调查人的自然情况;三、主要错误事实;四、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五、落款:调查组或党组织的名称、日期。六、被调查人签署对事实材料的意见、签名及日期调查工作基本结束以后,都要写作一份事实材料,而且必须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如被

10、调查人拒不签字,可由案件承办人员作一说明附后。事实材料是写作调查报告的基础,事实材料有时不只一次(份)的,由于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后,被调查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而且他的不同意见我们又没有证据来推翻、说明和解释清楚,必须重新进行调查,然后在重新调查的基础上又重新写事实材料,又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先后不管多少次(份)的事实材料,都必须收入案卷。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主要错误事实:这里要强调的是要写明错误性质,我们以前发现有的不写明错误性质,等我们进入审理后找被调查人谈话时他不认可,提出的主要原因就是“如果写了什么性质,我就不会签”。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这一部分我们往往没有写,这是不

11、对的,因为我们在最后量纪时,本人的认错态度是量纪轻重的情节之一。附样式:关于张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主要事实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用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00年至2005年,张在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元。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00年6月23日下发文件,对

12、于张到村党支部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到村委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意见为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取工资合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张的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中共镇纪委调查组2007年1月19日篇二: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纪检监察案件调查报告范文自2005年7月5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镇村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

13、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我们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男,1952年7月7日出生,现年53岁,1992年5月在村任职。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现任村支部书记。(1)同志自1985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当时,村全村渔塘18口,连续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不一样。其中,1985年至1990年,经协商,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村级与承包渔塘者按“八二”分成,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年至1997年重新承包,当时合同由签订,他本人也参加承包,按村集体定的意见,按每年上交

14、利润款6200元(其中本人承包3571元);1998年至2007年一次连续签订十年合同,由他本人和两人共同承包,每年上交利润6200元。经纪委财务清理组查账核实,包括另外在2000年4月承包渔池一口上交利润全部入账。同志在承包渔池70亩过程中,在他们承包前,村集体对其它所有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整修,对渔池坝进行了加固,村集体安装了公路排水。整修池坝、过水等费用村集体作了报销处理。等几个承包户承包后,对渔池也进行了零星整修。清理组通过查账了解,未发现村报销这些费用。同志自1985年以来至去年,前后承包二十年,其渔池上交款没有用现金与村结算,只是,其它渔塘、渔池承包人与村结算也是用村欠条或用建造渔池工程款抵付。自2005年起,所有承包户全部是预交现金,再承包。(2)村在2000年,结合上级精神,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共修建渔池4口,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亩到四组。当时,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税费改革时,合同书全部报到财政所。2005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户面积不变,采取微调方式。1组亩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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