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社团活动室制度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社团之家活动室管理制度(试行)1.此活动场所仅供团委及校内各社团开会、活动使用。2.社团使用活动室必需严格按照社团固定活动时间开展活动,如临时需要活动必须提前填写社团活动室使用申请表,进行预约。3.活动室内所有物品设备均属公共财产,由团委值班室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挪为私用。4. 活动室开放时间:周二、周四17:2018:10,开展活动时需在有社联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使用。5.电视、电脑、功放等要合理使用,杜绝活动室内无人电器运转的现象。桌椅等办公用品,一旦损坏必须赔偿。6.参加活动的人员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大声喧哗、爬窗、踏椅、跺墙、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行为。7.活动室内严禁私人聚会、喝酒、赌博、打牌等一切与本活动室使用宗旨不相符的活动。8.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形式力求清新脱俗。参加活动时要文明用语,言谈举止得体,营造一个优雅的环境。9.参加活动的社员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管理。10.活动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活动室使用记录,接受团委监督,并定期向团委汇报。 余二高团委 xx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