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煤车间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要求,为切实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规范全员安全行为,实现安全行为“零违章”,安全操作“零失误”,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选煤厂安全规程及上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全员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面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结合全员安全行为管理过程中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其他管理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不安全行为的定义、分类、范围及奖罚办法,实现全员安全行为精细化管理。 二、成立车间安全委员会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主任助理 成 员:车间技术员、生产一班班长、生产二
2、班班长、机修班长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副主任办公室,安全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管理流程 (一)不安全行为确认 1、发生“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认定为不安全行为。 2、全厂所有人员制止、举报出的“三违”现象。 3、车间安全委员会确认的“三违”行为。 (二)不安全行为分类及处理 1、一般“三违” (1)对不安全行为定性为一般“三违”人员处罚200元/次。 (2)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需接受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填写安全帮教单。如果态度不端正,车间进行停工学.三天,并写出书面检讨方可上岗。 2、严重“三违” (1)对不安全行为定性为严重“三违”人员处罚300元/次。 (2)所在
3、班组长在当班班前会上做检查。 (3)严重“三违”发生人员在车间五天,并由车间主任、安全副主任、当班班长以及家人进行安全帮教。 (4)结束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情节严重者上交厂部处理。 (三)复议 对于有争议的“三违”现象,当事人可在三日内向车间安全委会提出书面仲裁复议申请,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要求复议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接受“三违”认定处理。 (四)考核 1、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的班组长应承担30的扣罚,副班长按班长的80执行,当天班长(副班长)休班只处罚当班班长,互保联保人员承担10的扣罚。 2、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扣除所在班组考核分,界定一般“三违”的扣除所在班组
4、考核1分/(人次),界定严重“三违”的扣除所在班组考核2分/(人次). 3、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果当日连续出现多起不安全行为,逐项对照进行处理。 4、所有发生“三违”人员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资格。 5、所有发生“三违”人员取消当月企业文化工资。 四、激励措施 (一)制止违章作业一次,奖励50-100元。 (二)制止违章指挥一次,奖励100-200元。 (三)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一项,奖励50-200元。 (四)上级领导部门提出的奖励,全额兑现给奖励人员。如果能与车间挣的荣誉,车间另行嘉奖。 (五)其他符合安全奖励情况,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奖励。 (六)上级各类安全检查出现罚款,对等落实到责任班组,副班组长按正职80%处罚。 五、其他规定 (一)本制度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比照本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制度规定事项如与上级、厂其他安全奖罚标准发生冲突,按照奖罚最高标准执行。 (三)洗煤车间“三违”界定标准见附件。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