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0 目的 1.1 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应采取联合行动,以最大限度减少船员伤亡,减少船舶或财产的损失和对海洋环境的污染。2.0 职责2.1 总经理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总负责人;2)负责向指定人员提供足够的资源和人员的支持;3)负责为应急反应小组提供必需的额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2.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2.2.1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员的组成2.2.1.1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组长总经理为应急反应小组组长,当总经理不在时由指定人员替代,负责召集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位。2.2.1.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指定人员、海务主管、机务主管、人事主管和体系主管为岸基
2、应急反应部门。2.2.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职责2.2.2.1 指定人员.负责船舶和总经理的联络, 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负责公司各主管的协调和紧急事故的处理;.对应急反应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控。2.2.2.2 指定人员接到船长有关应急情况报告时,并履行如下职责:.了解船舶紧急状况,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反应小组成员;.保持与船长的联络并记录情况,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直到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达才能解除责任;.记录应急反应小组到位时间。2.2.2.3 海务主管.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驾驶与压载等技术支持;.负责提供必要的气象航海资料;.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租船人、货运公司的资料;.负责联络港口海事机关;.负责联络保险公司;.负责联络救助中心。2.2.2.4 机务主管.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负责联系船舶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2.2.2.5 人事主管.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船员名单;.提供船员档案,必要时联系船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