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调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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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殡葬改革工作调研(篇1) 1、基本情况 最近几年来,我市通新、改、扩建镇村级公益性骨灰堂、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号令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倡“移风易俗、节俭办丧、文明祭扫”等措施,不断推动我市殡葬改革。目前我市具有市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镇级公益性骨灰堂23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堂168个,共有穴位20余万个,目前仅安置9万余个;自*年在全市实行殡葬惠民政策以来,截至*年年底共有15000余人享受了2233余万元的基本丧葬费减免,大大减轻了困难大众的丧葬负担。 2、存在的问题 (1)旧坟复垒、私埋乱葬 最近几年来,我市虽大力提倡节地生态安葬,但部份镇(街道)的许多地方旧坟复垒、骨灰土葬的现象依然存

2、在,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为“3低、3高、1个不平衡”。“3低”即:1.骨灰入公墓安葬率低。*年,我市全年火化数为6216具,观音山公墓安葬数432具,骨灰入公墓安置率仅为6.9%,去年降落到6%;2.骨灰入骨灰堂安置率低。*年,各骨灰堂总安葬数3751,骨灰堂安置率只有60%,去年降落为55.9%;3.不保存骨灰和遗体捐献率低。近3年以来,我市总共唯一3例遗体捐献及4例骨灰撒江。3高即:1.骨灰土葬率高。*年全市共有2079具骨灰土葬比例高达33%,去年,骨灰土葬比例增加到38%,开发区居民任保金屡次向我局举报开发区大泊存在超奢华大墓、家族墓;2.旧坟复垒率高。全市自1998年平坟还田

3、以来,旧坟复垒数到达了4213座。平坟还田阶段性成果正遭受严重腐蚀;3.坟墓硬质化率高。我市丹导路及导皇线两侧随处可见硬质化奢华墓地,丹北镇丹东公路边腰通山下及山上,私自新建超面积硬质化墓穴现象日趋严重,且有蔓延趋势。1个不平衡即:骨灰安葬入堂发展不平衡。据统计,我市云阳街道、开发区、丹北镇、访仙镇、界牌镇、吕城镇和司徒镇原老司徒片区,大众火化后基本选择骨灰堂安葬,而其余镇大众较为抵制骨灰堂安葬,大多选择在之前的祖坟地上,或在自家田地里进行骨灰土葬,更有1些修建奢华墓地,家族墓地的现象,部份骨灰堂乃至几年都没有1个骨灰寄存进去。 (2)殡葬服务设施落后 1.基础设施陈腐。我市现有殡仪馆3所,始

4、建于70、80年代,主要服务功能仅限于遗体告别和火化,基础设施建设远落后于现代殡葬需求,虽然云阳馆于*年5月新建了守灵室,但因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未能跟进,至今难以为丧户接受。2.镇级公益性骨灰堂推动缓慢。最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推动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力度,但仍有镇未建成镇级公益性骨灰堂,有的乡镇虽然建了,但数量、范围都达满足不了辖区内大众的骨灰安葬需求。3.村级公益性骨灰堂亟待改造。全市目前168个村级骨灰堂,半数以上由于建造时间长、平时缺少维修等缘由破烂不堪,有的漏雨,有的乃至连窗户和门都没有。4.骨灰堂配套设施缺少。现代的殡葬服务方向是殡葬祭”1条龙”,我市除云阳“追思园”提供集中守灵服

5、务外,大部份骨灰堂功能基本局限于骨灰寄存,另外骨灰堂附近有停车场的很少,每遇集中祭扫日,极易造成交通拥堵。5.骨灰堂管理存在问题。我市除部份镇级骨灰堂有专门人员管理外,村级骨灰堂基本都是附近人员临时期管,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也不方便大众安葬和平常祭扫。 (3)惠民殡葬未实行全民惠民 为保障大众基本殡葬需求,鼓励大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有效提高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葬水平,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干文件要求,力争到“1025”末,在全国火葬区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基本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市目前的惠民殡葬政策仅包括全市10类对象,只惠及2/3的群体,至今未实行全民惠民,与上级精神和现代

6、民政示范市的要求还有1定差距,不利于殡葬改革的全面推动。 3、与周边县市的差距 (1)殡仪服务设施简陋。我市目前殡仪馆由于建设年代长远,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全已远落后周边县市水平,常熟、张家港等地在建设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设施的时候,兼顾兴修了守灵室、告别厅、祭祀台、燃烧炉和停车场等方便大众殡仪活动的设施和场地,既方便了大众办丧又避免了在居民区办丧、送葬等扰民行动。 (2)节地生态葬法单调。我市目前骨灰安葬只有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两种方式,扬中、镇江新区、常熟、张家港等周边地区早已清算所有骨灰、遗骨私埋乱葬现象,所有骨灰、遗骨统1依照国家有关要求集中安葬在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对新产生的骨灰

7、也全部安置进骨灰堂安葬或采取花坛葬、树葬、草坪葬和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 (3)祭扫情势落后。我市目前采取的还是传统燃烧纸钱、冥币方式祭扫先人,周边县市已陆续推出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多种低碳环保祭扫方式,在各个骨灰堂也修建了专业燃烧炉,冥币、纸钱1律统1燃烧,既方便大众又保护环境。 (4)市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目前我市财政对新建骨灰堂补贴为25万,对扩建骨灰堂补贴为20万,已远落后于周边地区。镇江新区区财政投资6000万集中兴修区级公墓1个、安息堂4个、散坟集中点2个;常熟市市财政前后投资3亿元,完成1处市级骨灰堂和21处镇级骨灰堂建设;张家港市对已完成的镇级骨灰堂

8、、公益性遗骨埋葬地按审计认定的工程造价30%给予嘉奖。 4、主要缘由分析 (1)农民“入土为安”思想根深蒂固。“尘归尘,土归土”,入土为安,这1传统观念影响了农民数千年之久,仿佛只有这样,先人的灵魂才能得到安息。在这类观念的影响下,遗体火化已不容易,再要骨灰不入土埋葬,部份农民从思想上还不能完全接受。因此,偷偷摸摸,私埋乱葬现象时有产生。 (2)领导重视程度有所弱化。殡葬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在部份镇(街道)主要领导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体现,1些镇(街道)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整体计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

9、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殡葬工作很好贯彻落实;未能将殡葬法规、政策宣扬到村、到户,使大众对丧葬理念1知半解,误以为遗体火化就是履行殡改政策,在葬法上要求不是很严,建大坟、造大墓也无人过问,更谈不上谁来制止。殡葬整治查处力度不够,各镇(街道)普遍存在着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声势,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真正得到治理的墓穴寥寥可数。 (3)现有法规造成管理缺失。殡葬管理条例赋予民政部门直接强迫履行的事项比较少,大多事项只能通过法院强迫履行,特别是行政强迫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的强迫执法权,特别是颇受争议的河南周口平坟用时数月,200余万坟头被平掉,国家出台新

10、规(*年起民政部门不能再强迫平坟),1夜之间恢复百万座坟墓,在全国引发了轰动效应。这无疑造成了观念上的模糊和管理上的缺失,加大了殡葬改革的难度。 (4)部门缺少配合协作。殡葬管理触及建设、计划、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等主要责任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民政1家在管理,因此,执法力度远远不够,部门之间没有构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最近几年来,各级均未将殡葬改革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因此,部门之间缺少统1的组织调和,出现相互推委现象。 5、我市殡葬改革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扬力度,营建强力推动节地生态安葬的浓厚氛围。“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方式在广大农村和农民中经过了多年的历史沉淀,要让村民从思想上自觉接

11、受新的殡葬方式其实不是1朝1夕的事,因此要改变2次土葬现象,必须加大宣扬力度,让大众从思想上认识实行丧葬改革的深入意义。在宣扬中广泛应用多种宣扬手段和工具,深入宣扬实行殡葬改革的长远意义,做到电视有形象,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村中有标语。要广泛宣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江葬等多种节地、环保、生态丧葬方式,从思想上改变“入土为安”的几千年传统丧葬思想,革除陋习,崇尚厚养薄葬文明新风,自觉杜绝2次土葬现象。 (2)加强组织领导,构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殡葬改革的强大协力。殡葬改革工作政策性强,触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单靠民政部门很难推动,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

12、合,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市政府要进1步强化镇政府(街道)在殡葬改革工作中作为1级政府应承当的职责和任务,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并增设对各镇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考核分值和加大考评力度。建议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市纪委、法院、财政、公安、国土、城管、民政、农委、建设、市场监督、交运、人社等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殡葬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1步明确相干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和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同时纳入部门考核。同时,引导各镇(街道)、村成立民间红白事理事会等基层大众

13、组织,引导大众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增进殡葬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3)重视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动殡葬改革步伐。2次土葬、旧坟复垒现象蔓延泛滥,很重要的1个缘由是部份镇、村的骨灰堂建设和保护管理和周边环境打造没有跟上时期的发展和人民大众的需求。市政府应将骨灰堂、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列入市财政预算,加大投入,抓紧完善殡葬基础设施为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建议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市财政投入为主,镇(街道)、村为补充。另外在殡葬设施建设上要做好3件事:1.在新建镇级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的时候,要全市统1规格、计划,新建设施除具有寄存骨灰功能外,还应当配备守灵室

14、、告别厅、祭祀台、燃烧炉和停车场等方便大众殡仪活动的设施和场地。2.加大对村级骨灰堂的维修改造力度,以方便大众为目的,通过资源整合、改建扩建等手段,完全改变村级骨灰堂年久失修、失管、设施陈腐荒废的现状从根本上改良骨灰寄存的软硬环境。3.加强对现有骨灰堂的跟踪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街道)要分别与各行政村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骨灰堂、骨灰寄存室必须要有专人平常负责管理,要严明制度,遵章操作,做好台帐、服务等工作,并以规范化的服务接受大众监督。 (4)切实加强监管,坚决杜绝2次土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最关键是要不留死角地坚决杜绝骨灰2次土葬。各镇(街

15、道)要在市政府的领导及民政等部门的指点下,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殡葬信息源收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强巡查,加大对骨灰2次土葬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对非法占地建坟的骨灰2次土葬行动,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法院的支持下加大打击力度,平坟后要快速跟进复垦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平坟还田的工作成果。 (5)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建议市政府及纪委制定相干规定,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这1方面的背纪背法问题,给予严肃处理。(篇

16、2)为进1步推动殡葬管理条例在我市的正确切施,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要求,市人大内司委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实行情况调研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4月下旬至5月初,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的带领下,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组织部份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行办法(以下简称“1条例1办法”)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集入耳取汇报等方式,考察了市殡仪馆、部份经营性公墓及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的部份乡(镇)、村;集入耳取了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行政执法局及部份县市区、园区的情况汇报。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以下:1、贯彻实行的整体情况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是1997年颁布实行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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