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清扫保洁管理体制调研报告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市环卫局对市城区清扫保洁实行全域承包给4家专业环卫公司,负责市城区大街小巷、公共地段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作为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的补充,在群众管理上,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的是:一是居民小区、院落、楼道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二是整治“三棚一台”(遮阳棚、遮雨棚、自行车停车棚、阳台)上垃圾杂物;三是组织对小区、院落排污系统进行整治;四是组织群众开展不定期的环境卫生文明劝导、宣传等。(一)体制问题。2、市环卫局将城区清扫区域划分为4个标段承包给专业环卫公司,中间层层进行转包,为节省资金,承包公司只有增大清扫人员的清扫保洁面积,出现了只清扫、不保洁或保洁不及时等问题。(二)经费问题2、市城区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家装垃圾数量惊人,由于没有规划设置专门的建筑垃圾、家装垃圾消纳场所,而且市环卫局只清运生活垃圾,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每年还要投入近大量资金进行清运。1、按“属地管辖”的原则,将市城区的清扫保洁全部移交区管理;市城区垃圾清运仍由市环卫局负责。3、环卫有偿服务费等由区收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既可降低成本,又能明确责任,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