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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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0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随着寒假结束,即将迎来开学返校人员密集流动、聚集,根据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做好全市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复学,结合西宁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主要任务(一)精准施策,抓好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案、定岗定责、健康监测、疫情报告、人员管控、环境整治、通风消毒、健康宣教、心理疏导、物资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真正做到应急处置有案可循,有规可依,处置科学,应对高效,有效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

2、制度、复课查验制度、健康体检制度、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责任到位,分工到人。摸清师生假期外出行动轨迹和身体状况,掌握师生返校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等有关情况。实行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制度,为师生入校提供便利。所有从省外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严格的居家隔离,期间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隔离期满后方可返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好口罩、消毒液等相关防护物资的准备,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等候区,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临时隔离。(二)强化管理,持续做好疫情监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各级卫

3、生健康行政部门坚持关口前移,与教育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坚决把好返校前的摸排关、入学当天的检测关和正常开课期间的日常监测关,如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立刻报告,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要建立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管理台账,实行封,减少校内人员的集聚和交流,取消大型会议、集会、比赛等活动。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通风,同时做好记录。对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

4、进出人流。加强师生自我管理,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落实食堂安全卫生要求。做好学校图书馆、教室等各类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利用云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教职员工及学生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宣讲,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自我防护和防病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的环境整洁。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校内各类厕所应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三)科学有序,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建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专业消杀、医疗救治、传染病执法监督等业务骨干组成的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导组,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当地指挥

5、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配合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做到及时、科学、精准,严防疫情扩散。学校在入学时及正常开课期间,如发现有被认定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或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疾控中心,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传染源管理方面,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负责人,并及时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生如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进行调查和指导落实防疫措施,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对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按规定

6、进行隔离治疗,并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病例一旦排除,应按要求解除有关管控措施。二是校内疫情控制方面,按照规定要求对划为疫点的场所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在辖区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完成疫点终末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三是停课措施方面,出现病例的班级要立即停课,同班、同宿舍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并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校内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的措施,停课期间师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停课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与学生的联系,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

7、时向当地教育局、疾控机构报告。(四)加强指导,全面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为每所学校派驻2名医务人员。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城区内市属中学、职业学校及民办中学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本县域内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中学及大中专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地区内小学、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指导员队伍经市县(区)级疾控中心培训后,对开学复课的所有学校落实“六项制度”、师生健康管理等进行指导。市、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及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疫情防控巡回指导检查组,督促各学校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做到

8、指导检查全覆盖,不漏一校一园,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五)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各项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做好提醒和预警工作,同步落实流感、水痘等其它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同时,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见传染病防控和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的监测与干预工作,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防止水痘等聚集性疫情发生,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全方位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各派驻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指导、培训等工作。(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派驻机构要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根据责任区域,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计划,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三)强化奖惩问责。疫情防控期间,市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巡回检查指导组,开展巡回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派驻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派驻机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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