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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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今年以来,永康率先在全省开展以“街角小品”为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化三边”的环境整治,继续加大力度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转变为“美丽乡村经济”,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精品村,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并由镇(街、区)、村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投入情况统筹安排使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美丽乡村及风景线建设和规划方案编制费用支出,美丽乡村风景线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创建中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建设。包括永康市本级美丽乡村,金华市级美丽村庄秀美村、美丽村庄精品村和

2、美丽乡镇创建等,美丽乡镇创建中的乡村间沿路、沿河的洁化、绿化、美化项目及沿线乡村休闲旅游设施及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等。管理办法规定,经考核评价达到永康市美丽乡村建设“精品村庄”标准的行政村,每村奖励40万元,再按该村人口数每人奖励1500元;达到“秀美村庄”标准的,每村奖励20万元,再按该村人口数每人奖励800元。“精品村”和“秀美村”达标奖励资金不重复累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补助。被评为金华市级美丽村庄“秀美村”“精品村”的,分别再给予每村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金华市级美丽乡镇荣誉称号的镇(街、区)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已完成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的村,经

3、各镇(街、区)申报,经永康市委农办审核,可申报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完成“示范村”创建的,根据投入、建设效果等情况,按项目投入的比例进行奖补,最高可按工程结算审定价的70%予以奖补,每村最高补助限额200万元。“示范村”每年不超过5个。通过美丽乡村“精品村”考核验收后,次年通过美丽乡村复评的村,给予每人200元奖励。“这么好的政策,一定要好好利用起来。”花街镇下姓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子禄说,今年,下姓王村的目标是“打造宜居下姓王,创建美丽乡村精品村”。“我们要在最后的100天左右时间里,对照目标,兑现承诺,向村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王子禄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

4、障,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我区美丽乡村建设依法依规全面扎实推进,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资金来源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采取上级争取一部分,区财政配套一部分,建投公司融资一部分,村自筹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等多种筹集形式,确保资金保障充足。(一)区财政配套资金。包括7村美丽乡村建设清理阶段奖补资金76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日常经费15万元;前期307国道小园段两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30万元;清理过程中垃圾桶购置经费20万元;各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后自行修建的道路、柴草堆放点租地费用、围挡费用一般性工程涉及的拆迁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后的管理阶段资金经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适时纳入财政预

5、算。(二)建投融资资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一般性工程由建投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对项目资金管理核算,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工程管理实施,区财政以“回购”方式按年度将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建投公司。重点工程由建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并负责工程整体管理实施和资金核算。(三)村自筹资金。鼓励各村村民积极为本村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村集体应积极开展村民捐款和筹资筹劳工作,原则上各村道路硬化、排水、绿化等三项工作的费用支出,村集体负责承担总额的20%,如村集体无资金,可先行由建投公司进行垫付,垫付款项由村集体按年度向建投公司以“回购”方式进行拨付。(四)社会捐助资金。大力倡导开发区内企业和各村企

6、业家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捐款,所得捐款部分由财政部门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企业和个人也可以直接向村集体进行捐助。区工委、管委会将适时给予表彰。二、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拨付程序(一)日常工作经费的管理美丽乡村建设期间,由区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美丽办)负责的会务、宣传、印刷、耗材等各项工作经费,由财政局设专帐管理,农工部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经费使用台帐,由农工部按照工作实际需求,采取实报实销报账制,由农工部部长、财政局局长、美丽办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后履行报账程序。对307国道小园段、八里屯段、沧盐路八里屯段、兴业西路两侧产生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机械费、劳务雇佣等费用经农工部部长、财政局局长、美丽办

7、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后进行报账。对各村清理过程中,为保持清理成果所购置垃圾桶的经费,按照各村清理进度进行实际配置,产生的费用经农工部部长、财政局局长、美丽办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后进行报账。(二)清理资金使用范围及拨付程序1、垃圾清理和“三清”专项资金。以各村2015年底人口为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作为垃圾清理和“三清”专项启动资金,按照垃圾清理和“三清”进度情况,由各村“两委”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党员以及包村干部验收合格后签字上报区美丽办,经美丽办主任验收合格签字后,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经站,由农经站负责监管。2、观摩、评估结果奖补资金。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8、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进行现场观摩、评估并最终对各村清理情况进行验收签字,对验收合格的村,经区美丽办主任、副组长、组长签字后,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再次获得奖励,奖励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经站,并在村庄环境提档工作中优先考虑。清理奖补资金由各村具体使用,区农经站负责各村具体报账使用,具体为:各村在清理工作中产生的机械租用费,按照实际进行开票报账,产生的劳务雇佣费用由村级按照实际雇佣量做表发放,原则上日工资不得超100元/人,个人月工资不超过2000元)。清理奖补资金剩余款项只能用作美丽乡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由农经站收回剩余资金,退缴财政专户。(三)村内一般工程涉及的拆迁资金使用范围及拨付程

9、序包括村庄规划道路两侧车库、临建、彩钢房屋、超出荷载宅基面积的房屋、院墙,妨碍交通的宅基护坡、村民自建简易厕所、沿街废弃不用的厂房、沿街门市临时搭建的彩钢建筑等。由村“两委”商议拿出具体处理意见,由村“两委”组织拆除工作,拆迁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可申请管委会给予支持。对在拆迁中产生的工作经费,按照实际发生量由各村工作组成员、农工部部长、财政局局长、美丽办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后,由财政局拨付农工部支付。对上述拆除对象原则上不予补偿,有特殊情况下确需补偿的,经农工部、规划局、城改办、土地局、综合执法大队拿出具体意见,报请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后进行补偿,涉及的拆迁补偿资金由村集体和区财政各出资50

10、%。(四)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拨付程序工程项目包括一般性工程和重点工程,一般性工程指各村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公厕、改厕、广场、坑塘、公园、粉刷等建设项目,重点工程指国、省干道以及区内水系等建设项目。一般性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小组作为实施主体,重点工程由建投公司作为实施主体。1、一般性工程一是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小组。由农工部部长姜文亮任组长,财政局长王爱萍、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曹武、治税办公室副主任、建投公司常务副总王全力任副组长,各村工作组包村局长、农工部曹磊、于瑞泉及各村书记、主任任成员,负责对各村工程进行集中管理。二是确定工程量和工程概算。“清、拆”工作完成后,各村工作

11、组、“两委”干部结合财政部门委托的设计单位,按照各村实际,就美丽乡村建设内容进行规划并向工程管理小组提交具体详细方案。工程管理小组对上报方案进行初审,拿出比选方案,测算出工程概算,由美丽办提交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三是确定资金量。确定工程量后由财政部门委托对项目建设进行预算和预算评审,以评审价格作为最终拦标价,以建投公司作为主体,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小组具体实施,履行招投标程序,具体招投标方式由工程管理小组研究上报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按照中标单位最终报价确定每村具体资金需求量。四是施工及施工监督。中标单位按照施工要求及时进行工程施工,各村“两委”成立监督

12、组织,会同包村工作组、工程管理小组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建投公司聘请专业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五是工程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管理小组组织村“两委”干部、村级监督组织成员、包村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抽检方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小组向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经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验收签字后,区财政部门对中标单位实际发生费用进行决算和审计,建投公司按照决算和审计资金量依照建投公司工程款项支付程序拨付相应工程款。对各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自行修建的道路,经工程管理小组验收后,财政部门评审后,按照评审价格的80%给予奖补。柴草堆放点围挡费用,经各村包村工作组核实,

13、经农工部部长、美丽办主任、财政局局长、常务副主任签字后,财政局按照资金需求支付到农经站,农经站拨付至村。各村建立柴草堆放点的租地费用,经各村包村工作组核实后报农工部按照年度申请财政部门进行拨付。2、重点工程重点工程由建投公司作为主体,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履行相应手续进行实施,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五)管理维护资金使用范围及拨付程序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完成后,对建设完毕的村庄环境卫生试行外包管理,由各村和公用局、农工部联合,依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拿出方案,以公用局为主体履行招标程序,最终确定外包单位和资金需求量,财政部门将资金需求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按照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拨款手续,具体管理办法

14、另行规定。三、资料留存及监督管理1、辖区各村、包村工作组、监理单位要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拍照,留存多地点的同位置、同角度照片资料,以备验收、评审时使用,是资金拨付程序的重要依据。2、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资金使用要求、违法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3、上级安排的其他专项资金按照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相关程序办理。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美丽乡村建设奖补办法(试行)(沧开政字201616号)同时废止。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

15、理意见(财发20161273号)及六安市叶集区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叶财201836)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坚持规划先行、重点突出、激励引导、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美丽办)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批、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负责农村垃圾处理、乡镇改水改厕项目安排、规划设计、监督实施、考核验收的初步审核等。第四条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安排申报、组织项目具体实施、工程进度、质量

16、监督、工程竣工初验收、日常巡查监管和报帐基础工作,建立项目资金辅助帐,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乡镇、街财政所主要负责项目及资金公开公示督查、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资金审核、办理资金核算及报帐业务。第二章资金来源和用途第五条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整合项目资金和引导社会资金。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区本级每年预算不少于1000万元标准,并根据年度建设任务总量适度增加的要求,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整合项目资金按省财政厅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中央、省、市下达的农业生产类、农业基础设施类、农村社会产业发展类等均列入整合范围;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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