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ppt

文档编号:1573954 上传时间:2022-08-28 格式:PPT 页数:377 大小:30.5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77页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77页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宣贯培训主讲人:周卫新 王振生 颜勇 任长宁 宣贯专家组:周卫新 王振生 颜勇 任长宁 吴月华 张宏鹏 刘文山 张大鲁 萧宏 曹雪菲 安红印 赵 刚 金飞 郑爱民 郑卫红 张建华 申景阳 曹禺平 林巨鹏 崔昌富等,北京照明学会建筑电气施工专业委员会2016年07月02日,GB50303-2015修订的主要过程,2012年4月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成立了编写组,确定了修订大纲。明确了各部分的编写人。2012年10月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对修订的初稿进行讨论。2013年9月在天津市召开第三次工作会。2013年11月在浙

2、江省杭州市召开送审稿审查会。,GB50303-2015修订编写单位,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原GB50303-2002的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珠海光乐电力母线槽有限公司 加铝(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 上海高桥电缆厂,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傅慈英 余立成 沈志桥 吴丽胜 周卫新 任长宁 朱跃忠 颜 勇 武 伟 杨 彤 冯成华 郑光乐 詹宇欣 张志立 钱

3、大治,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金元 史均社 王振生 孙成群 刀利民 丁 锐 张晓东 于文杰 荆 津 于 刚 周 淳,本规范主要内容,25章和8个附录。1.总则 2.术语和代号 3.基本规定 4.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 5.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 6.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7.柴油发电机组安装8.UPS及EPS安装9.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10.母线槽安装11.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12.导管敷设13.电缆敷设14.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15.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16.钢索配线17.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18.普通灯具安装19.专用灯具安装20.开

4、关、插座、风扇安装2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22.接地装置安装,23.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24.防雷 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25.建筑物等电位联结。,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将规范适用范围从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修改为35kV及以下;2、取消了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和槽板配线章节,裸母线安装,配电(控制)屏、盘安装及部分属设计规范的内容;3、增加了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章节;4、补充了低压和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的安装技术要求;,5、补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接地故障回路阻抗等测试要求;6、补充了高压设备、电缆的安装技术要求7、补充了电涌保护器(SPD)的检查内容8、补充了材料进场验收、工程

5、过程验收的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9、明确了钢导管连接处保护联结导体的材质、规格;,10、将原规范的第28章“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与第3章“基本规定”合并为第3章“基本规定”中的第4节“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并结合规范要求增加了相关质量控制资料;,11、将原规范的第25章“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拆分为两个章节,将避雷引下线的安装纳入接闪器安装内容中,为第24章“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内容中增加了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敷设要求,修改后为第23章“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12、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1总则,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

6、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目的)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适用范围,从10kV调整为35kV)1.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消了GB50303-2002总则中的如下两条,1.0.3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相应的设计规范配套使用。(取消)1.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取消),2术语和符号,共32个术语。2.1.6 特低电压

7、extra-low voltage 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方均根值50V的电压。(50V以下:48V、36V、24V、12V、6V)36V(电梯井道)12V、6V(水中),关于特低电压的有关标准,GB3805-1983安全电压:42V、36V、24V、12V、6V。GB3805-1993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3805-2008特低电压(ELV)限值:,GB/T156-2007标准电压,目前执行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T2900.71-2008电工术语 电气装置。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方均根值50V的电压。,21,方均根值 有效值,最大值=1.4

8、14有效值有效值=0.707最大值,2.1.7 SELV系统 SELV system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且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2.1.13 槽盒 trunking 用于维护绝缘导线和电缆,带有底座和移动盖子的封闭壳体。指线槽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2.1.16 可弯曲金属导管 pliable metal conduit 徒手施以适当的力即可弯曲的金属导管。GB/T20041.1-2005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包括可挠电气导管)GB/T20041.1-2015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2.1.18 保护导体 由保护联结导体、保护接地

9、导体和接地导体组成,起安全保护作用的导体。2.1.19 接地导体 在布线系统、电气装置或用电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2.1.22 保护接地导体(PE)用于保护接地的导体。2.1.23 保护联结导体 用于保护等电位联结的导体。,2.1.25 外露可导电部分 用电设备上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设备上能触及到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状况下不带电,但是在绝缘损坏时会带电。)(配电箱金属外壳、钢管、线槽)2.1.26 外界可导电部分(水管)非电气装置的组成部分,且易于引入电位的可导电部分。,2.1.28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

10、断电流,以及在规定的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Z6829-2008 第4.4条的规定,根据过电流保护分,RCD应分为如下四种类型(a)不带过流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b)带过流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c)仅带过载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d)仅带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2.1.30 联锁式铠装 由金属带采用联锁式结构的包覆层,用来给电缆线芯提供机械防护。(铝合金电缆),2.1.32 导线连接器 由一个或多个端子及绝缘和/或附件(必要时)组成的能连接两根或多根导线的器件。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第1部分:通用

11、要求GB 13140,1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GB 13140.1/IEC 60998-1 GB 13140.2/IEC 60998-2-1 GB 13140.3/IEC 60998-2-2 GB 13140.5/IEC 60998-2-4,摇杆式,推线式,扭接式,2.2代号,2.2.1 SPD电涌保护器2.2.2 IMD绝缘监测器2.2.3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2.2.4 EPS应急电源装置(IMD针对IT系统),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1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力系统调试人员等,应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资质)2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

12、格,使用时应在有效期内。(测试仪器),3.1.2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的额定电压区段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表3.1.2额定电压区段划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 18379-2001/IEC60449:1973,3.1.5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必须交接试验合格。(强条)(多由电力公司实施,要符合GB50150的规定及当地电力部门要求)3.1.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强条),3.1.8 除采取下列任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外,电气设备或布线系统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1 类设备;2 已采取电气隔

13、离措施;3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4 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5 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直接接触:人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间接接触:人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上一页的5款均是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规定。),2 已采取电气隔离措施,3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4 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绝缘场所:地板、墙的电阻大于50k。,5 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3.2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3.2.1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进场验收合格,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当设计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文件)

14、(订货合同中技术要求),如:槽盒耐火性能分级GB29415-2013耐火电缆槽盒,JB/T10216-2013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3.2.2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认证标志,并应抽查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200346号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原则上不再交叉。,建筑工程中常用的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开关、插座、灯具、镇流器、低压成套配电箱柜、接线盒、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备、安全

15、防范产品等。2015年9月1日起新增消防“CCC”认证的产品如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防火涂料、防火封堵材料、耐火电缆槽盒,3.2.3新型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条文说明】【新型电气设备、器具、材料随着技术进步和创新,必然会不断涌现而被积极推广应用。正因为新型,认知的人少,也必然有新的安装技术要求和使用维修保养的特定规定。为使新型设备、器具、材料顺利进入市场,故作出此条规定。】,3.2.4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试验要求和说明等技术文件;对有商检规定要求的进口电气设

16、备尚应提供商检证明。是否提供中文的技术资料,看合同约定。,3.2.5 当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或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场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的,每批至少应抽取1个样本;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应各抽检3%,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应按5%抽检,但均应各不少于1个(套);2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绝缘导线、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导管、型钢、镀锌制品等,按同厂家、同批次、不同规格的,应抽检10%,且不应少于2个规格;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应抽检2个(套),但应各不少于1个(套);500个(套)以上时应各抽检3个(套);,3 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上述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4 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建筑设计

启牛文库网为“电子文档交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

本站是网络服务平台方,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侵权客服QQ:709425133 欢迎举报。

©2012-2025 by www.wojub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4006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