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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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安排和市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安排部署,以推动乡村基层

2、治理现代化为导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关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切实把村(社区)“两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基本原则。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使换届成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相信、依靠党员群众,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须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步骤,确保

3、于法周延、严谨规范。必须坚持事业选人,紧紧围绕发展、治理和服务需要,突出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做到选人和干事相统一。必须严肃换届纪律,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换届工作有力有序健康进行。(三)时间安排。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0年11月中旬开始,到2021年3月中旬基本结束。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设置职数。据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职数,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明确了职数的,原则上不再明确。村(社

4、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纪检委员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副书记1至2名,1名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城镇村、中心村、主城区城市社区经市委审批同意,可按规定增加党组织委员会职数。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7名,居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5至9名。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参照村级建制调整和社区优化调整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村常职干部一般设4职,最多不超过

5、7职,社区常职干部一般设5至9职。农村场镇社区和农村村转社区,参照村两委设置。(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要结合实际,细化提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选任条件和标准,突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两委

6、”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市级资格联审,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市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三)厘清负面清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市级资格联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市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曾受过党纪重处分(撤

7、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査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情形的。对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

8、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五)优化班子结构。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

9、业人才、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市乡机关下派、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注重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条件不成熟需分设的,要列出具体原因,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社区),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

10、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 三、程序步骤村 (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一)搞好前期准备(2020年11月至12月中旬)1.抓好班子研判。全面落实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台账要报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抓好排查整顿。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突

11、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较多等突出问题,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村(社区)、基层治理薄弱的村(社区),镇党委要“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顿,整顿不到位不换届。排查整顿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3.抓好离任审计。镇党委要做好村级资产、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4.抓好谈心谈话。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谈透、把思想做通,形成理解支

12、持换届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必谈。镇(街道)党(工)委要与辖区内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5.抓好宣传发动。运用报刊、广播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为村”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二)及时部署启动(

13、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镇党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组织、民政、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2.召开换届工作会议。12月中旬前,镇党委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3.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镇党委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换届政策、程序步骤、纪律要求等重点内容,确保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三)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1.做好人选推荐(12月2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

14、(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核。必要时镇(街道)党(工)委可直接提名人选。镇(街道)党(工)委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市级资格联审(12月25日前)。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名单报组织部后,由组织部组织相应部门对候选人考察对象进行资格联审,重点排查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有前科劣迹等问题,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镇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3.组织开展考察(12月29日前)。镇党委派人指导,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

15、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并报镇党委。制定具体考察办法,组建考察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组织考察,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镇党委负责考察。考察后人员名单反馈给村党组织。4.确定候选对象(2021年1月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提出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报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市委组织部应召开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镇(党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研究情况进行批复。镇党委要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

16、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5.召开大会选举(2021年1月15日前)。做好选举大会现场组织,规范选举工作流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由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6.公示选举结果(2021年1月22日前)。对正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委应及时批准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四)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至3月)1.确定选举方式(2021年1月22日前)。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2.成立选举委员会(2021年2月22日前)。要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作为“一肩挑”人选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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