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消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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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021 年消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年消费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扶贫办等 10 部门印发的江西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 (赣扶字20202 号)精神,根据x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 (城脱贫办字 20193 号) ,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计划。 一、扶贫产品认定计划 1制定xxx 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x 县扶贫产品目录 ,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20 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 20 个,累积认定达到 30 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 10 个。 (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

2、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x 县扶贫产品目录 。 (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扶贫产品采购计划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 “六进”活动。从 2020 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20206 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 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 ,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

3、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 (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 (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

4、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 (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政策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三、扶贫产品推销计划 1在“家家乐” 、 “万家福” 、 “好又多” 、 “新百家惠” 、 “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

5、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 50 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 (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 支持发展 “电商+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 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 鼓励搭载淘宝、京东、 苏宁、 邮乐购、 供销 e 家、 爱尚 xxx 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

6、消费扶贫。 (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 附:xxx 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xxx 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

7、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 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 、 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

8、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 xxx 县政府网进行公示5 个工作日, 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 (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政府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x 县扶贫产品目录 ,纳入全县政府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 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江西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 抚州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 江西省扶贫产品目录 、 抚州市扶贫

9、产品目录 。 三、申请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 、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四)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目录管理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x 县扶贫产品目录 实行动态管理, 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制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 及时反馈县扶贫办、 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 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 xxx 县扶贫产品目录 ,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 年 3 月 23 日 xxx 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范文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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